2009年2月6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资金(以下简称“孵化资金”)第一批开始申报。在开发区科技局的统一管理下,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具体负责孵化资金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统一受理孵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承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资金主要针对在天津开发区注册并在区内经营,具有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场地和人员的内资或内资控股及留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创业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注册时间原则不超过五年,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创业企业;进入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创业企业。孵化资金的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中试、市场开拓,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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